我校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

来源:新闻网发布时间:2020-11-03浏览次数:59
    本报讯  2020年10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 教育部关于确定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的通知》,公布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入选名单,我校位列其中。这是我校继获教育部认定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科技部等九部门认定为“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之后今年获批的第三个部级科技成果管理与转化平台。
  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决策部署,旨在大力提升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切实提高高校的创新质量和效益,持续推动高校高质量发展。
  作为浙江省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示范高校和浙江省技术经纪人试点单位,我校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秉持高质量发展的理念,通过优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多层次地搭建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平台,设立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有限公司等举措,不断推进知识产权工作良好发展。
  学校将以此次获批为契机,按照《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方案》及《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文件要求,扎实做好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建设工作,用制度和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与转化的积极性,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提升我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努力为学校“双一流”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更多有力支撑。(产学研处)
第02版:综合新闻